北京公务员招考简章(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)

## 北京公务员招考简章

一、 简介

为满足北京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队伍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有关规定,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二、 招录机关及职位

本次招考职位涵盖北京市市级机关、区级机关以及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,具体招录机关、职位、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《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》(以下简称《职位表》)。

三、 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

(一)招录对象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2.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3.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), 部分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详见《职位表》;4.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5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6.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7.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8.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(二)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1. 现役军人;2.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3.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4. 曾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;5.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;6.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四、 报名和资格审查

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1. 报名时间:

[具体时间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

2. 报名方式: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beijing.gov.cn)进行报名。(二)资格审查1. 资格初审: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,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。2. 资格复审:资格初审合格人员,需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
五、 考试

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、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。(一)公共科目笔试1. 笔试时间:

[具体时间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

2. 笔试科目: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。3. 笔试地点:详见准考证。(二)专业科目笔试部分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,具体安排详见《职位表》和准考证。(三)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六、 体检和考察

(一)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,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(二)考察体检合格的,由招录机关对其进行考察,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。

七、 公示和录用

(一)公示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录用人选,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。(二)录用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。

八、 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(二)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,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。

九、 本简章由北京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。

十、 咨询电话:

[具体电话号码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

北京公务员招考简章**一、 简介**为满足北京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队伍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有关规定,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**二、 招录机关及职位**本次招考职位涵盖北京市市级机关、区级机关以及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,具体招录机关、职位、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《北京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》(以下简称《职位表》)。**三、 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**(一)招录对象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2.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3.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), 部分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详见《职位表》;4.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5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6.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7.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8.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。(二)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1. 现役军人;2.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;3.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4. 曾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;5.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;6.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**四、 报名和资格审查**(一)报名时间及方式1. 报名时间:**[具体时间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**2. 报名方式: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beijing.gov.cn)进行报名。(二)资格审查1. 资格初审: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,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。2. 资格复审:资格初审合格人员,需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**五、 考试**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、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。(一)公共科目笔试1. 笔试时间:**[具体时间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**2. 笔试科目: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。3. 笔试地点:详见准考证。(二)专业科目笔试部分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,具体安排详见《职位表》和准考证。(三)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**六、 体检和考察**(一)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,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(二)考察体检合格的,由招录机关对其进行考察,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。**七、 公示和录用**(一)公示考试、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,确定为拟录用人选,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。(二)录用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。**八、 其他事项**(一)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(二)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,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。**九、 本简章由北京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。****十、 咨询电话:** **[具体电话号码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]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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